非法狩猎获刑罚
通讯员 龚高华 揭晓芳
本报讯 近日,由开化县检察院提起的被告人徐某非法狩猎罪一案开庭审理。最终,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赔偿生态修复款6500元,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1月,徐某来到自家承包的山场干农活,发现一头野猪误入他挖设的肥料坑中,随即将其擒获。得到这一“飞来福利”后,徐某决定在庄稼地四周布设电网来捕捉野味。2月至5月,徐某共计捕获黄麂2头、野猪1头。
最初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时,徐某矢口否认,坚称是因为野猪要破坏庄稼,他为了保护庄稼不得已才布设的电网。直到看到检察官出示他向朋友“炫耀战果”的聊天记录时,徐某才低下了头。
庭审时,徐某自愿认罪认罚,当场缴纳生态修复款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