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时没做这动作 损失上万
通讯员 汪维东 金林伟 蒋燕萍
本报讯 停车时没有严谨操作,导致发生事故。近日,临海的环卫工胡某为此付出不小代价。
当日,胡某驾驶一辆三轮电动垃圾车,在临海市桃渚镇区沿街工作。行驶至某路段时,胡某下车收拾垃圾,待收拾完毕准备往垃圾车上倒时,他发现垃圾车已向前滑行,赶紧去追,然而为时已晚,垃圾车滑出十多米,在前方路口跟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刮擦。小轿车驾驶员董某下车后,发现自己的车被刮擦,而垃圾车上也没有人。
不一会儿,胡某追了上来,两人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胡某认为,事发时自己没有驾驶垃圾车,责任不应由他负。
后经交警勘查,胡某在处理垃圾时,把车停在坡上,但下车没拉垃圾车上的手刹,造成车辆溜坡,与小轿车发生刮擦。
交警认定胡某负全责,他需要承担被刮车辆的损失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