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车库里取车 头也没抬就按键 有人大喊:还有人
通讯员 鹿萱
本报讯 车主到机械车库取车,一边看手机一边按“移车键”,结果造成他人的车辆车损,这个损失谁来承担?温州市鹿城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3月3日,女子李某来到鹿城某大厦地下机械车库取车。由于正在玩手机,她没注意当时车库的情况,上手就按键,想要把处于二层的自己的车移下来。
“车里有人!”就在李某按动按钮的瞬间,有人大声呼喊。但这时,整个停车系统已经开始移动,在上升的车辆中,车主小盛还在车内,因来不及反应,小盛的车在上升过程中车门被挤压变形,万幸的是没有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小盛维修车辆花费7635元。谁承担这笔费用?小盛和李某、机械车库所属大厦物业公司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小盛一纸诉状将李某、物业公司诉至鹿城区法院,索赔上述维修费用。
小盛认为,李某一直低头看手机,在没有确认机械车库安全的情况下直接按键操作引发车位上升后导致车辆损坏,应承担疏于观察的过错责任,而机械车位所属大厦物业公司疏于管理,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提出,机械车位操控器旁的墙面,已用红色加大字体注明“业主自行操作发生事故后果自负,物业概不负责”,且平时包括李某在内所有业主取车时均是通知物业人员来操作机械车库,事故起因系李某擅自操作,责任应由李某承担。
经过法官释法析理,多次组织协商,最终小盛与李某、物业公司达成调解,李某自愿赔偿4500元,物业公司赔偿2000元。目前,赔偿款均已支付。
法官提醒,机械车位不能“机械管理”,物业公司应张贴相关警示标志,尽安全提醒义务,加强车位巡视与秩序维持,履行管理职责。同时,车主取车时也应注意安全,切勿因“低头”而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