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防患于未“燃”
通讯员 桐检
本报讯 近日,桐庐县检察院就去年办理的燃气安全公益诉讼案件部署开展“回头看”,结合相关部门整改回复,认真排查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反弹回潮等问题。
2021年年底,桐庐县检察院在开展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多家使用燃气(管道、瓶装)经营的餐饮店存在未安装燃气警报装置的情况。“多数餐饮店铺一楼人流量大,二楼以上是居民住宅。顾客、行人与住户密集交织,一旦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桐庐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娄荣斌介绍。
随即,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餐饮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布置开展整改工作,联合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今年6月,累计排查餐饮经营单位2000余家,督促完成燃气警报装置安装2000余家,完成目标进度99%以上。
桐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卫红表示,检察院将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相关职能部门的“严管”,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