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战”讨回扎蟹女工的血汗钱
本报记者 马丽红 陈毅人
每年东海禁渔期结束,俞玲(化名)和小姐妹们都会前往舟山,在不同的水产市场从事扎蟹(绑扎螃蟹)工作。2019年7月底,她们发现蟹老板翁某失联了,还欠着一笔工钱未支付。无奈之下,她们向普陀区矛调中心求助。最终,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通力合作,帮79名扎蟹女工讨回了20余万元欠薪。
扎蟹女工急了
2019年初,俞玲等女工受雇在普陀区沈家门兴建路附近的一家水产门店扎蟹。她们年纪从40至60多岁不等,分别来自普陀当地和安徽等地。扎蟹计时薪,长期工25元一小时,短工20元一小时,薪水基本月结或几天结。
到了禁渔期,扎蟹工作暂告一段落,但老板翁某并没有如期结算工钱。当时,女工们也没急着去要,因为她们觉得老板总会发工资的,而且她们以后还想继续做这份工。
一晃到了7月底,眼看着梭子蟹8月1日开捕在即,女工们陆续到翁某的水产门店打听用工情况,却发现翁某失联了。这下,女工们急了,她们单人被拖欠的工资少则四五百元,多则八千余元。
女工们集体向普陀区矛调中心求助,并打算起诉翁某。
翁某夫妇现身
考虑到此案涉及人员众多,普陀区矛调中心简案速裁组法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人民调解员通力合作,启动群体性纠纷会商研判机制,共同分析研判案情。
“女工们虽然持有记工单,但仅载明了务工日期、绑扎数量和工资金额,并无雇主翁某或其妻刘某的签名确认,欠薪证据效力并不充分。”调解员张德梅说。她先从沈家门街道调取了翁某和门店房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查明了翁某的基本信息;随后联系上了水产门店的财务人员,对照账本,对被拖欠工资逐笔进行核实。
法官查询到,翁某夫妇还因拖欠朱家尖水产商人张某螃蟹货款及他人运输费等近百万元,已被起诉到普陀法院。在法官的释明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对翁某夫妇的房产进行诉讼保全。
几经周折,张德梅联系上了翁某夫妇。
“这样一直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女工们都指望着这笔钱,她们不少人等着要给孩子付学费。”张德梅说。
翁某称,自己并不想拖欠,但因资金链断裂,实在无力偿还。“那你来趟矛调中心,大家一起帮你想想办法。”张德梅说。
翁某夫妇权衡再三,答应接受调解员和法官的联合调解。
再次查封房产
当年8月,翁某夫妇来到普陀区矛调中心,对记账单上的欠薪金额逐一签字确认。
在调解员的劝说下,翁某夫妇答应出卖名下房产,用于支付女工们的薪酬和其他欠款。
翁某夫妇与女工们达成调解协议:对欠薪金额在500元以下的17名女工,即时结清;对欠薪金额较大的62名女工,采取延期支付方式清偿。
没过多久,此案出现了新情况:因翁某夫妇与张某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向普陀法院申请撤诉。原来,张某以100万元价格购买了翁某夫妇名下的房产。为不影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因此申请对该套房屋解除保全。
张德梅认为,翁某夫妇有转移房产可能,或影响到剩余62名女工的薪资清偿。她和援助律师商量后,建议女工代表立即提起诉讼,并申请对该房产进行再次保全。“这样就能阻止翁某夫妇转移房产,也能及时跟踪房屋买卖情况。”张德梅说。
是年8月底,翁某夫妇将22万元拖欠了半年有余的薪款缴至普陀区矛调中心。调解员立即联系62名扎蟹女工,依次发放了工资款。当晚,工资款全部发放完毕。
【调解心得】
此案的顺利调处得益于普陀区矛调中心有效融合矛盾化解各方力量,通过协作配合、联动作战,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从“多中心”转变为“一中心”,从“单兵作战”转变为“联合作战”,从“碎片化”办理转变为“一条龙”服务,最终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