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运单个人信息
通讯员 卢旭亮
本报讯 日前,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辖区各快递网点调查发现,部分快递企业未对快递运单上的用户个人信息采取隐匿化等有效保护措施。
乐清市检察院随即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督促快递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快递运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
邮政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多次组织快递企业座谈,并邀请检察官对全市快递企业代表讲授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普法课。
同时,邮政管理部门采取专项检查与随机检查、联合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已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快递企业24家、网点68家,并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对涉及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进行了更新,全面推进快递运单去标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