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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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下列债权转让给杨丽:
2017年6月26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将包括杭州康辉大酒店(家)在内的7户不良资产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签订《委托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协议编号为(2017)浙农银委托批转01单。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杨丽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上述不良资产包所辖债权及相关权益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合同、还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法院判决和裁定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杨丽。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将上述债权予以公告并通知上述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法院判决和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相关当事人和各自的承继人“义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及相关权益的转让人,杨丽作为上述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要求各“义务人”立即向杨丽履行相关协议约定的或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全部的义务。
债权转让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受让人:杨丽
2022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