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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说法

挂了“牌照”就能开? 结果被罚3万元

开叉车,证照一个不能少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朱永斌 胡燕云 

  “我们厂的叉车有车牌的啊,你们看,这不是吗?”近日,面对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询问,厂老板李某指着叉车上的蓝色“牌照”说。

  当日,执法人员在当地箬横镇的一家机械加工厂检查时,发现一台既没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也没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号牌的叉车。查看整台叉车,仅悬挂有一块蓝色号码牌,执法人员随即对叉车司机和厂老板展开调查询问。

  经了解,此蓝色“牌照”是环保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编号,类似于汽车的环保标志。

  “这不是叉车车牌,叉车车牌是绿色的。叉车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属于特种设备,需经特检院检验合格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才能使用,叉车司机还需取得操作证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解释道。

  “开个叉车竟然要这么多的手续,我还以为有个‘牌照’就可以了。”面对执法人员的现场说法,李某才意识到,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违法,并表示“马上就去申请检验”。

  考虑到当事人是初犯等情节,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的行为,从轻发落,并处以3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叉车使用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还需规范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悬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号牌,配备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从业的人员,且叉车每年都需要年检。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6 开叉车,证照一个不能少 2022-08-18 2 2022年08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