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捍卫民警执法权威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陈谊 陈彦君
“早些年,特别是处理酒醉警情时,经常会遇到不配合的当事人,甚至也有动手的。”长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谭国章12年前从部队转业到长兴基层派出所,处理棘手警情时受伤不是一次两次了。
一些民警也有类似经历。这些年,浙江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时有发生——
湖州南浔的朱某金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还手抓、脚踹,嘴咬,攻击民警;瑞安女子何某在被要求去派出所接受调查时,推搡民警并撕扯警服;海宁海洲派出所民警依法处理闹事警情时,被当事人采用拉扯、阻挡、拍打警车玻璃等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
浙江警方曾公布过一组数据:2018年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3300余件,被侵权民警4100余人,8名民警因公牺牲,5名辅警因公殉职,140名民警、辅警因公负伤。
如何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
2019年2月1日,一个消息令民警倍感振奋——《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也是我国行政机关第一部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执法活动不受妨害、阻碍……一条条规定仿若护身铠甲,穿戴在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的公安民警身上、心上。
《规定》施行第一天,湖州就发生了一起案件。当天凌晨2点多,湖州某火锅店内,李某酒后闹事。吴兴分局爱山派出所值班民警到达现场询问时,李某对着民警辱骂“你们又不是他们店里的狗”,并推搡民警。
根据《规定》,吴兴公安分局依法依规处理了这起推搡、辱骂执勤民警案件,李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
同年,浙江省公安厅在大量调研座谈、反复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推出联动处置、协调会商、法律保障、慰问正名、医疗救治、风险评估等六项工作机制,为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行使职权提供有力保障,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民警维权工作体系。
很快,全省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都成立了一个新机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下设维权办,统筹推进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相关工作。
“那个时候,一旦发生袭警行为,大多以妨害公务或者阻碍执行职务来处罚。”长兴县公安局维权办负责人表示,袭警行为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是对公权力的严重侵害,对国家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最终受影响的还是老百姓的安全。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标志着袭警罪正式确立。“对我们基层民警而言,执法底气更足了!”谭国章深有感触。
今年1月11日凌晨2点,长兴县公安局接警称有人在娱乐场所消费后不买单。在附近巡逻的谭国章带着5名同事赶到现场,两名男子醉酒严重,其中一人被抬上救护车时,另一名男子拿出手机,怼在民警脸上拍摄并阻拦执法,“为什么动他,你们要负责任……”
谭国章向对方发出警告。哪知,被抬上车的醉酒男子突然起身,冲向毫无防备的谭国章身后就是一个抱摔。事后经鉴定,谭国章伤势构成轻微伤。
案件通报至长兴县公安局,维权办和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最终,姜某以拉拽的方式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4月7日,姜某因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下次再遇到不讲理的醉酒人员,还敢上吗?”
“身穿警服,又有执法权威保障,当然敢!”
到了今年,浙江更是向前迈了一步——省、市、县(市、区)设立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委员会,保护政法干警的人身财产安全、人格尊严、职业尊荣、职业晋升以及近亲属的相关权益等,不因其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而遭受现实损害或潜在威胁。这是浙江政法系统为公正执法者撑腰而开出又一剂良方。
一项项务实之举、有力之措,为减少民警流血牺牲架起了制度的坚盾。今年1至5月,全省共办理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受侵害案件881起,行政处罚534人,追究刑事责任338人,民警的身心健康得到保障,依法履职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