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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案件数额存在疑点,检察官请出卫星和无人机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张晶 

  本报讯 非法采矿案件中,嫌疑人避重就轻、一再辩解,如何锁定证据?近日,慈溪市检察院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测出山体开采情况,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实证。

  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罗某在没有采矿许可证情况下,雇工人以打头机打山体、挖掘机挖装的方式,在慈溪市匡堰镇某矿区内非法开采塘渣。案发后,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并让宁波某国土勘测公司出具一份《土石方计算报告》。去年7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审查中,罗某表示,自己销售塘渣仅获利10万余元,转账大部分是借款等正常经济往来;买家王某、李某等人也存在避重就轻、时供时翻的情况。此外,《土石方计算报告》中计算的挖方量,与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差距悬殊。为查清疑点,慈溪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向技术部门寻求支持。

  技术部门委托宁波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开展无人机航拍3D建模技术协助,对涉案山体进行勘查取证。同时,向中科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申请调取涉案山体的卫星遥感影像资料。

  根据遥感监测分析报告和航拍3D模型,结合全案证据和现场勘验情况,检察官发现,事发地2021年的影像中,增加了通往山体的道路,有车辆在道路上活动,且山体有大面积开挖的迹象。同时通过历史影像对比与空间分析,证实2020年至2021年事发地的采矿动土总面积不断扩张。在铁证面前,罗某最终承认非法开采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还通过无人机航拍建立的3D模型,发现开采区域的图形特征与宁波某国土勘测公司出具的报告中的图形不符。后经沟通确认,系勘测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土石方计算存在错误。

  承办检察官最终确定,罗某的犯罪数额为121.3万元,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档次。

  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王某、李某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获刑。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案件数额存在疑点,检察官请出卫星和无人机 2022-08-19 2 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