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仙居县人民法院分别于2017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对浙江省仙居县天与滑板车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18年6月12日裁定宣告浙江省仙居县天与滑板车有限公司破产。鉴于浙江省仙居县天与滑板车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清算义务人及其他管理人员未能上缴该公司的公章印鉴和营业执照,现公告如下:浙江省仙居县天与滑板车有限公司的公章印鉴自2017年11月20日起停止使用,浙江省仙居县天与滑板车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7570903005)正、副本自2018年6月12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浙江省仙居县天与滑板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