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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案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岙礼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 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
注:清单中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与签订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本公告清单列示数字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岙礼科技有限公司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上列数额不一致,以以法院判决的实际计算数字为准。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岙礼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权、利息债权等)依法转让给杭州岙礼科技有限公司,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岙礼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岙礼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杭州岙礼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岙礼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0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岙礼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2-08-23 2 2022年08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