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指路的“网红路名牌”成引流利器
城管提醒:不能放置在公共区域,不能具有指向性
本报记者 王乃召 邱锦
“我在××很想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最近,国内多个城市出现了一些“网红路名牌”,吸引了众多年轻人拍照打卡。不过,这类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名牌”作为商家的引流利器,在部分城市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已被拆除。那么,杭州的情况如何呢?22日记者走访了部分商家。
湖滨银泰E区负2层一家烤肉店门口,放置了一块写有“我在杭州很想你”字样的牌子,绿底白字,还标注了东西方向。虽然已过午饭时间,但仍有一些顾客在牌子前拍照打卡。烤肉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牌子放置有一个月了,帮店里带来了不少生意,没到用餐高峰就有顾客来拍照,还有人是特意找过来的。“这样的牌子挺有吸引力的。”福建姑娘小林和朋友路过时被牌子吸引,特地拍照留念,“吃完饭就要回福州了,就在这里打个卡,证明我们来过。”
在河坊街的几家商铺门口,记者也看到了写有“我在杭州很想你”等字样的“网红路名牌”,路过的游客纷纷上前拍照。“老板觉得年轻人应该会喜欢,对店里引流有帮助,所以今年7月店面刚开业就订制了一块,效果确实不错。”其中一家商店的店员告诉记者。
此外,在余杭杭行荟商场、上城区湖滨街区、富阳区银湖创新中心的一些店铺门口,都设置了类似的“网红路名牌”。
这些“路名牌”虽然能为商家带来流量,但市民和网友却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这是有意义的文创,为城市增添浪漫气息,具有个性。也有人认为,此类“路名牌”最近越来越多,属于跟风行为,而且容易跟真正的路牌相混淆,如果设置的位置不当,可能会误导路人。
今年5月新修订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街路巷的命名、更名,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已有部分商家因为设置的“网红路名牌”违规,被当地执法部门拆除。
近日,宁波市民政、综合执法部门发现一处私自设立的“路名牌”,与政府设立的路名牌外观类似,但牌子上的“宁波复悦城”与经批准的标准地名“星悦中心”不符。大厦物业部门承认私设“路名牌”的行为并当场拆除。绍兴市上虞区日前也开展了“网红路牌”专项整治行动,向巡查中发现的奶茶店、咖啡店、酒吧等4家营业店铺发出整改通知。
记者从杭州城管部门了解到,不久前他们也就“网红路名牌”进行了排查。“从排查情况来看,这些路牌一般都是商家自行设置在红线范围内,不具有指向性,不属于路名牌的形式。”杭州市城管局市容景观发展中心户外广告科副科长王中表示。
“作为一种文创新形式,‘网红路名牌’对促进商业发展有积极意义,但是我们建议商家在放置时要符合相关规定。”王中表示,这样的路牌如果放置在商业区红线范围内,不具有指向性功能,且不存在安全隐患,则由设置单位自行管理。但如果放置在道路公共空间范围,具有指向性功能,就可能会对市民产生误导。他提醒说,相关单位在设置过程中要注意,一是不能将牌子设置在公共空间区域内;二是牌子内容不能具有指向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