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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嫌疑人曾现身案发地附近,现场却未发现指纹

捕还是不捕?检察官凭它驱散疑云

  通讯员 俞晶冰 崔栋 

  本报讯 “嫌疑人前科累累、反侦查意识极强,监控没有拍到其完整的行踪轨迹,案发中心现场也没有其痕迹……”面对一起重大入户盗窃疑案,捕还是不捕?检察官决定前往案发现场查找线索,最终凭借一枚鞋印破解疑云。

  近日,经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2021年7月14日,家住临平的孙先生报案称,家中名表、宝石等贵重物品被盗。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张某。

  7月19日晚,张某被抓获,他前往奢侈品回收店销赃的行踪轨迹和交易记录被查实,部分赃物被追回。但张某拒不认罪。遗憾的是,监控两次拍到背着背包的张某进出案发小区的画面,但并未拍到其有无进入孙先生住宅。孙先生家中也未发现张某的指纹等痕迹。

  8月17日,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进入孙先生家实施盗窃的客观证据不足。警方多方补充侦查,依然没能找到突破口。

  “再去一次现场。”检察官与民警一同前往案发地,对孙先生家里里外外仔细查找,终于在阳光房玻璃顶上找到一枚残缺的鞋印。

  “这里可是27层,一般人爬不上玻璃顶,太可疑了。”一行人随后又在消防楼道发现同样的鞋印,在30层楼顶窗户外找到踩踏痕迹。

  这枚鞋印是谁留下的?检察官当即引导警方调取多方证据,查到鞋印来自一双品牌男士皮鞋;而张某恰好于2020年3月购买过同款黑色皮鞋。检察官发现,这双鞋还曾出现在张某涉嫌的另一起盗窃案中,鞋印纹路一致,扣押后已于2020年4月发还张某父亲。

  可监控画面中,背着背包的张某明明穿着白色球鞋,这又是怎么回事?通过深入调查,检察官与民警将在案证据“拼图”后,还原出了张某的作案手法。

  原来,反侦查意识极强的张某先穿着白色球鞋进入小区,后换上黑色皮鞋翻窗进入消防楼道,步行至30层顶楼后再向下攀爬至27层,通过阳光房窗户翻入孙先生家中实施盗窃;得手后走消防楼道下楼,并换回白色球鞋,随后驾车去销赃。

  2021年8月24日,张某被批准逮捕。

  经查,2021年6月22日、7月14日,张某通过上述方式两次进入被害人家中,窃得名牌手表、珠宝首饰等物品。经认定,涉案财物共计价值29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且系累犯,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4月25日,临平区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

  该案此后在临平区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张某仅承认部分犯罪事实,对检察官提出的其中一项指控的赃物来源虚构事实、张冠李戴,作“幽灵抗辩”。检察官早有准备,巧妙追问相关细节,张某只得不断以谎圆谎。检察官又出示相关证人证言和销赃记录、现场鞋印等证据,当庭戳穿张某所有谎言。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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