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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司法行政

纵横一体 全域联动

舟山创建行政执法监督同盟体系

开展现场执法监督
发放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宣传手册
开展行政执法评议
研判执法实务问题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

  通讯员 杨红霞 

  今年以来,舟山市紧紧抓住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这一契机,运用整体智治理念和系统集成思维,创新制胜、实干争先,迭代打造具有舟山辨识度的“纵横一体,全域联动”行政执法监督同盟体系,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释放出强大动力。

  近三年,舟山市法治环境指数等多项营商环境指标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名列第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荣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依法行政工作在法治浙江建设考评中居全省前列,行政诉讼败诉率处于全省低位。

  推出基层监督“新解法”,构建纵向贯通的执法监督新格局

  今年5月份,执法监督联络员蒋某接到一起来电投诉,反映某街道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未出示执法证件、未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她登记好线索后,通过浙政钉联络群提交给定海区司法局。该局执法监督科第一时间核查情况,向相关街道提出监督建议,并针对这一问题,会同区政府特邀执法监督员及镇街执法监督室工作人员多次参与随同执法,现场对如何规范执法进行手把手指导监督。

  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权限下放、重心下沉,基层执法监督这一环在助推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发挥的作用更加凸显。

  “以前基层执法监督体制不健全、力量薄弱,是我们执法监督的短板。现在,我们在各赋权乡镇(街道)司法所挂牌成立执法监督室,还在重点企业、协会、‘共享法庭’等处建立执法监督联系点,作为执法监督部门在基层的‘眼睛’,织就一张严密的基层监督网络。”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海江介绍说。

  为盘活基层执法监督力量,舟山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舟山市基层专职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在全市36个乡镇(街道)配设72名专职监督员,15个赋权乡镇(街道)司法所挂牌执法监督室,并布设基层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执法监督热线两个“前沿哨所”,在5家重点企业、协会,4个乡镇(街道),3家基层站所,1个“共享法庭”建立监督联系点,协同组建“哨兵”工作联络群,确保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形成纵向贯通的市县乡三级严密监督体系。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司法局已通过基层联系点收集执法监督线索110余条,针对乡镇(街道)被赋予执法权限后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制发监督通知书4份,推动各乡镇(街道)出台执法规范化制度15件,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流程、执法礼仪等。

  共筑多维监督“同盟体”,推行横向联动的执法监督新模式

  近日,在定海野鸭山锚地,一支由司法行政、人大、监察机关等部门人员及特邀监督员组成的专项执法监督小组开展了执法监督活动,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六个涉海部门联合进行船舶资质、营运证件等十余个项目的“综合查一次”。

  此次现场监督的背后,是机制的创新和资源的整合。

  针对当前各类监督主体多元,而政府层级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舟山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执法监督过程中注重借势借力,先后与司法裁判机关、人大、监察机关、新闻媒体机构等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通过府院“备忘录”、法治巡察、媒体问政、合力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等方式,形成政府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媒体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横向联动的“同盟体”。

  “将行政执法情况纳入党委法治建设督察巡察清单,巡察结果写入监委巡察报告,大大提升执法监督的权威。”林海江介绍。自2019年起,市司法局已累计巡察市级执法部门32家,向巡察组反馈问题、建议70余条,并就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22份。此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担任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常态化参与各种现场监督活动、案卷评查、执法评议等,为执法监督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盟体”在事前执法争议预防化解、法律疑难问题破解及执法协调指导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舟山市开展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休闲渔船违规载客、非法采砂等行为处置的管辖主体、法律适用、行刑衔接等疑难问题,市司法局充分借力法院、检察院等专业力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执法实务问题,有效保障了依法处置、程序到位。

  创建“模块化”工作法,打造执法监督规范化新高地

  今年,舟山市司法局通过广泛调研,结合业务实际,创新推行执法监督“模块化”工作法,配套编制执法监督“一本通用”口袋书,为全市监督人员提供蓝本和参考。

  “模块化”工作法就是集成化思维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具体应用。依照业务性质、实施方式等将执法监督主要业务进行分解,以基础业务为模块,以工作中涉及的制度、流程、文书、人员为组件,实施具体监督任务时再根据场景需要将模块和组件进行灵活搭配,就能“即插即用”。

  “有了这套工作法,既能确保监督人员按图索骥、照章办事,又能灵活应对人员流动等情势变化,即便是从事执法监督的新人,也能快速熟悉业务,这也是我们将该方法编印成册的初衷。”林海江说道。

  这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源于近年来执法监督所积累的优势资源:一支强有力的监督队伍,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一个集成化的数字平台。

  为推行专职监督、基层监督、法治监督、人民监督和专业监督“五督联动”模式,舟山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监督团队。截至目前,全市共聘任法治监督员170名、特邀执法监督员47名、专业监督人才20名、基层法律顾问200余名,切实增强了执法监督合力。

  近年来,累计出台《舟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舟山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等本地化制度16件,为规范执法、依法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除统一的执法监管平台、处罚办案系统及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外,舟山市司法局还自主开发建设“舟法智”监督管理平台,结合法治舟山建设考评指标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实现精准规范监督。

  目前,全市执法监督人员人手一册“模块化”口袋书。该手册汇编了执法监督日常所涉及的个案监督、案卷评查、证件管理等12项工作模块,搭建了以执法规范指导、执法协调服务、执法监督评议为主的“3+N”业务框架,归集了24个执法监督常用制度、32个格式文书、8个工作流程和7个数字化应用系统,并编入全市法治监督员和监督人才名册,实现监督要素全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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