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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德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标的债权清单 金额:元,币种(人民币)
上述标的债权清单为截至2019年6月30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上述标的债权2019年6月30日至2022年8月15日的回款金额人民币玖佰叁拾肆万柒仟玖佰贰拾陆元肆角壹分(小写:9,347,926.41)不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平阳德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01ZHYW2021008-1-4,日期为2022年8月18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本金合计14165.69万元及孳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平阳德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阳德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平阳德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平阳德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0571-89773800

  平阳德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系电话:1515770002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德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8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德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2-08-25 2 2022年08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