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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警方的“柔情”拉了少年一把、还了大妈“清白”

  见习记者 杨云寒 通讯员 李煜 吴诗卉 

  “谢谢警察叔叔挽救了我的人生!”日前,在云和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门口,初中生小伟(化名)眼中泛起泪花。

  小伟在当地一所重点初中读书。今年暑假,小伟和同学聚餐时结识了小伙龚某。龚某穿着时尚,花钱大手大脚。小伟问他:“这么多钱哪来的?”“来钱还不简单,兜兜风就有了。”龚某回答,“来,你来骑电动车,我带你开开眼。”说着,他坐上电动车后座,指挥小伟往大马路上骑。沿路停着一排小轿车,龚某叫小伟放慢速度,他则坐在后座,一路拉起了车门。还真有车主没锁车门,龚某随即从车上偷走了5800元现金。

  第二天,城北派出所接到车主报案,很快找到了龚某和小伟。坐上警车的那一刻,小伟又害怕又委屈,一下子哭了起来:“警察叔叔,我也是一时糊涂,以后再也不敢了!”面对这个误入歧途的少年,民警没有一罚了之,而是展开了深入调查。“我们通过走访,了解了小伟平时的表现,他在各方面都很好,这次是因为结交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才首次犯错,而且龚某要分他钱,他也没要。”城北派出所所长蓝李俊说,“经综合考虑,我们觉得这个孩子还有救。”

  城北派出所从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对小伟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小伟跟我们讲,他的梦想是当兵。希望我们的不处罚,能够及时把他拉回正道,有机会圆梦。这也是我们柔性执法的意义所在。”蓝李俊说。

  在云和,小伟的故事并不是“孤例”,70多岁的严大妈也是云和警方柔性执法的受益者。

  那天,有商户报警,说刚从店面拆下来的一个价值1000余元的雨棚被盗。民警通过调查很快锁定了严大妈。严大妈满脸委屈,“我没有偷!”

  民警继续深入调查,发现严大妈“主观上并无过错”。“那家店面正在装修,那个雨棚拆下来后,在店面门口的垃圾桶旁一连放了3天。严大妈还专门询问过附近环卫工,环卫工也不知道雨棚是谁的,严大妈误认为这雨棚是没人要的,这才抬上了自己的三轮车……”

  于是,民警将雨棚归还失主,作了解释说明,对严大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最终作出了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事后,严大妈拉着民警的手,不住道谢:“是你们警察还我清白!”

  “这几年,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我们公安民警的执法要求也越来越高。”到城北派出所担任所长之前,蓝李俊曾在云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的岗位上工作多年。他介绍,早在2018年,云和县公安局就对公安执法工作进行了规范化提升,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其中也包括了对柔性执法的持续探索。“在群众面前,我们不能只是冷冰冰的执法者,还要有‘人情味’。因此,每一起案件,我们都要求经办民警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于一些可以不作出处罚的行为,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前提下,酌情以教育批评替代处罚,实现‘法、理、情’的统一。”

  在蓝李俊看来,柔性执法并不意味着不处罚,而是灵活运用倾听、告知、调解、解释、协商等非强制手段,减少矛盾冲突,促进执法和谐,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辖区有一个房东,因多次拒绝上报流动人口信息被处罚,一度与我们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后来,我们依据柔性执法的原则,专门上门对他进行宣传教育,最终感动了他。现在,他是我们辖区上报信息最积极的房东之一,还主动协助我们做其他房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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