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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非法倾倒废料被诉

  通讯员 程琬茵 

  本报讯 因厂房租期到期,废料无处堆放,便暂时堆放在空地上,未曾想这批废料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近日,永康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浙江某工贸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徐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徐某经营一家工贸公司,从事杯子加工生意。2020年12月,因经营不善,加上厂房租期到期,徐某决定终止企业。但是,如何处理剩下的废料,让徐某犯了难。原来,徐某一直未做环境评估报告,也没有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废料处理一拖再拖。以往废料都堆放在厂房,如今没了厂房,废料无处堆放。

  徐某心生一计,安排他人将废油桶、油漆渣等废料运往永康市象珠镇某村的一块空地上,在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便将这些废料直接堆放在土地上,共计5.555吨。经鉴定,上述非法倾倒的废料属于危险废物。

  除提起刑事诉讼外,永康市检察院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徐某及其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及鉴定评估费用,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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