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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有钱买豪车没钱还欠款,把判决当耳旁风?

因拒执罪被判刑,这下该长记性了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游情天 

  本报讯 购买宝马汽车,支付宝、微信入账60余万元,却一直欠着17万余元的货款,迟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还换掉手机号码。近日,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董某被平湖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2个月。

  2020年9月,董某因拖欠货款被告上法庭。平湖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董某支付货款178000元。2021年4月,平湖法院向董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董某不但不执行,还拒不申报财产。2021年5月,平湖法院对董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并向董某发出传票,通知其到庭履行付款义务或者申报财产。董某仍旧无动于衷,拒不履行,还变更联系方式“失联”了。

  平湖法院另外查明,董某在2021年1月购买了宝马汽车一辆,同时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支付宝及微信入账60余万元。这些钱足以支付所欠货款,但董某仍没有还款。

  今年3月,董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事拘留。直到此时,董某才意识到,自己终将为之前的行为“埋单”,“我以为换了手机号码就没事了,就没再理会这个债务。”今年4月,董某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近日,平湖法院审理认为,董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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