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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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6日裁定受理六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
债权人应于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六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碧水名府3号楼3楼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9-8666757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权申报提交材料如下:
1、按要求填写《债权申报表》(模板向管理人领取)
2、签署《诚信承诺函》(模板向管理人领取)
3、(1)债权人登记债权数额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据为一式两份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扫描件核对;(2)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4)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4、债权人银行开户信息。单位债权人的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债权人的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名称、账号、及开户人姓名。
温馨提醒:以上材料请通知发布之日起30天内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并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47795088@qq.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碧水名府3号楼308室
金女士收,电话:057986667573
六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