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上人社监强催字[2022]第015号
杭州大震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1月12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人社监罚字[2022]000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缴纳罚款10000元。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陈之余顾大明
联系电话:0571-86026087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15号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