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 临时用地复垦
通讯员 周幼冲
本报讯 近日,看着整理平坦、已经种上农作物的土地,余姚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很欣慰。
今年5月,余姚市检察院在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该市近五年来耕地占用税征缴和退税记录中没有临时用地的退税记录。根据耕地占用税法规定,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可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检察官意识到辖区内存在临时用地未及时复垦的情形,随即向国土部门调取临时用地审批台账,筛查出使用期限届满一年以上的临时用地,逐个走访摸排。
检察官现场调查,共发现5块临时用地在使用期限届满一年后仍被非法占用,未及时复耕复垦。如位于凤山街道某经济开发区的临时用地,占用耕地6439平方米,2019年使用期限届满,但至今临时建筑物尚未拆除,并堆放有大量杂物。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督促临时用地使用单位拆除地上建筑,清除建筑垃圾,根据土地复垦方案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目前,位于凤山街道某经济开发区的临时用地已经复垦,并种上了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