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平安巷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通讯员 叶良杰 

  本报讯 日前,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李某某作为通讯器材店经营者,利用为客户提供手机维修等服务的便利,在未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获取众多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供他人用于注册网商平台新用户,获取每单4至5元不等的佣金,共计获利1万余元。

  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审理,县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同时,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李某某支付赔偿金1万元。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2022-09-16 2 2022年09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