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电摩安全
通讯员 杨晓伟
本报讯 近日,嘉兴南湖区交警部门就电动摩托车整治情况向南湖区检察院作了答复。
今年7月,南湖区检察院通过比对辖区电动轻便摩托车销售数据和车管所申领机动车牌照数据、抽取一定样本的电动轻便摩托车所有人进行调查等方式,发现近年来辖区电动轻便摩托车存在未登记上牌、未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形。“电动轻便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需要办理行驶证、驾驶证,在车管所办理悬挂机动车牌照,购买交强险,才能上路行驶。未上牌而上路行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对此,检察院向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加强日常交通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交警部门持续推进摩托车专项治理,以“天眼查”为抓手,通过“桌面+路面”查处模式,实施精准打击,倒逼摩托车驾驶员持合法手续上路行驶。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教,推动相关政策法规入脑入心,坚决杜绝隐患车辆上路。对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核实的未上牌电动轻便摩托车所有人,交警部门也已督促其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