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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

  经本机关调查,杭州市上城区元宝心33号主房西北两侧有建筑物两处,该建筑与元宝心33号主房相连,现场测量两处建筑物合计面积为14.34平方米。经调查,该处系违法建设。因目前无法确定该违法建筑的建设者,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

  请该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照片2张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姚江路27号紫阳中队

  联系电话:0571-86803875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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