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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事项千余件 投诉人满意率百分百

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交出一年“成绩单”

  本报记者 高敏 张宇洲 通讯员 蓝恒 蒋杰 

  本报讯 9月26日,宁波召开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一周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一年来中心受理投诉事项1000多件,除当面答复、电话回复处理的法律和政策咨询外,其中472件作为案件线索移送相关单位,已办结470件,回访中投诉人满意率达100%。

  去年9月26日,中心在宁波市检察院挂牌成立,由宁波市委、市政府统筹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中有关营商环境投诉监督职责的议事协调机构,受市委政法委领导,办公地点设在宁波市检察院。

  中心聚焦市场主体投诉难题,通过建立健全统一便捷的投诉举报系统、高效公正的办理反馈体系、权威有效的评价监督机制,“一站式”处理投诉监督事项。目前,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3家联合办公单位和7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已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普法联动等工作中形成合力。

  为营造良性投诉监督环境,中心探索实施了投诉保密制度、商会或行业协会代为投诉制度等7项制度机制。同时还与市工商联共建常态化长效化合作机制,搭建交流平台,构建会商制度,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年来,中心办理的新旧渣土运输企业投诉监督案、印章行业及刻章企业投诉监督案、电动车代上牌强挂保险投诉监督案等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结合中心分析研判,宁波市检察院还制定实施《关于服务保障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意见》,系统梳理30条检察服务举措,全力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该中心的设立也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参与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更好维护企业权益提供了平台。

  接下来,中心将推进各区(县、市)全覆盖建设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加快构建常态化、系统化、全链条、高效率的营商环境投诉处理体系,吸纳更多行政执法单位加入。同时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强涉企执法司法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投诉处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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