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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缙云县戴维森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5日裁定受理缙云县戴维森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维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8月31日指定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仅接管到戴维森公司的一枚公章、一枚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正本,未能接管到剩余印章、证照,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戴维森公司在破产受理后存在被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现特公告如下:除管理人接管到的公章、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正本以外的缙云县戴维森车业有限公司全部印章、证件自2022年8月15日起作废,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缙云县戴维森车业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缙云县戴维森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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