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脱落危及行人 网格员牵头妥处置
通讯员 曾冬冬 郑佳丽 本报记者 汪基建
本报讯 “这下安全了,前几天路过这里都是慌兮兮的。”近日,常山县天马街道屏山社区的李阿姨很是高兴。
李阿姨住在屏山社区的一个老小区,前几天她早上去菜市场时,发现巷道边一幢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6层单元楼有外墙墙体脱落的情况。与此同时,每日在老城区巡查的卫生协查员张宝林也注意到了地上碎屑,抬头一看是2号楼墙体空鼓脱落掉下的。张宝林第一时间打电话给社区网格员徐素英,汇报了相关情况。
“这里每天人来人往,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徐素英当即找人在甬道搭建了临时安全防护栏,设立了警示牌。几番了解之后,徐素英得知,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城市小区外墙脱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内的由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负责;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楼早已过了保修期,因此,墙体脱落造成事故赔偿责任,由整幢楼住户共同承担。
“先解决墙体脱落问题,这是一个大隐患。你去了解下,修补外墙需要多少钱,我可以帮你上门找住户们面谈,大家一起均摊费用。”住在这幢楼的独居老人沈月姣得知情况后,对徐素英说,“这事辛苦你来组织,我协助你完成。”
住户的理解,增添了徐素英的干劲。她立即找来泥工师傅先预估了修缮金额,然后在这幢楼挨家挨户告知墙体脱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住户应承担的责任。有住户不在家,她又通过楼幢微信群、电话联系等形式告知所有人。
“住房们的自觉性让我很感动,修缮好后,他们将分摊到的费用都转给了我。”徐素英欣慰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