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遗失作废声明

  遂昌县人民法院根据林火根的申请,于2021年12月28日以(2021)浙1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遂昌县挺进酒业有限公司(下称挺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丽水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挺进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挺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柳卫斌未向管理人移交挺进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章、财务章及发票章。现管理人声明遗失并作废遂昌县挺进酒业有限公司的印章(包括便不限于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等)以及该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566988062M)。

  特此声明。遂昌县挺进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遗失作废声明 2022-10-11 2 2022年10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