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 不失力度更有温度
通讯员 胡雨萍
本报讯 “您的小型汽车于2022年9月25日17时53分在……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及时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谢谢配合!”回想那天收到短信的经历,平湖市民小李很感慨,“那天傍晚,我回父母家吃晚饭,就把车停在小区门口路边。看到短信后,我赶紧下楼把车开走。交警的提醒很有诚意,让我避免‘贴条罚款’。”
“先提醒,后处罚”,是平湖市公安局“柔性执法”的举措之一。平湖市交警大队创新建立“违法停车100%提醒后处罚”模式,通过短信提醒、贴单告知等提示性执法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容错机制”,对当事人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今年以来,已对5000余起提醒后即时驶离的违法停车不予处罚,深受广大群众认可。执法机制上的新作为,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执法活动中实现双赢。
平湖市公安局在《平湖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新增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常见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等6类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或者减轻处罚,实现“既让被侵害人感到满意,又让违法人员得到教育”的效果。
另外,去年以来,平湖市看守所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搭建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办案区的人员与物品信息协同应用,实现“人+物”信息一次性采集关联,对在押人员非涉案物品的全程精准管理,既高效服务刑事诉讼、破解信息重复录入难题,又有力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一年多来,实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得到办案人员、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