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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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鹏:
报告中,我最有感触的一句话是:“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在我看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包含了法治体系的现代化,也包含了法治能力的现代化。其中,检察工作现代化,应当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与优势,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就是检察文化的“根”与“魂”。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强调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法共治、明德慎刑。我们检察官在办案中,也强调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角度、感受出发去想问题、做判断,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做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统一。
作为检察院的一员,我更是在日常工作中对此有深刻的体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早在2016年,杭州就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杭州检察机关创新性地出台规范化精准量刑、全程考察等制度,为该制度在全国的推广实施提供了“杭州经验”。杭州还首创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非羁码”),借助司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科技手段进行数字化监管,确保了对非羁押人员监管的有效性,保护了被监管人的隐私,降低了监管成本,贯彻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了从人力监管到数字监管、从单方监管到互动监管的革命性跨越,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刑事司法工作取得成效,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其实总结起来,我们杭州检察的这些举措,使被监管人在必要的管控下回归日常生活,既确保了监管安全,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情理法并举。
宏伟蓝图催人奋进。二十大报告擘画了清晰路径、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将继续在办案中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放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非羁码”的叠加效应,做实做优检察环节的诉源治理工作,以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助推法治社会建设。(本报记者 许梅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