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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新闻

遗失声明

  2022年8月25日,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嘉兴思恩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恩公司”)破产清算案,案号(2022)浙0421破申4号,并于2022年8月31日指定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未能接管到思恩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印章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现管理人特登报,声明思恩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所有印章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嘉兴思恩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18日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5 遗失声明 2022-10-18 2 2022年10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