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持续发力 加强保护古树名木
通讯员 卢敏 本报记者 蓝莹
本报讯 乐清市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古树名木撑起了“司法保护伞”。日前,检察院组织“回头看”,确认此前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通过对乐清部分传统村落的实地勘查和走访,检察官发现,这些村落内大部分古树保护情况较好,但也有部分古树保护堪忧。比如,有村民在树龄510年的红豆杉和树龄310年的罗汉松下新建庙宇,有的古树根部被水泥涂抹,有的保护牌遗失。
为此,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古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并依法处理损害古树的违法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整改,责令村委会拆除新建的庙宇,恢复古树原状;重新制作古树保护标牌并予以悬挂。
针对古树的病虫害和日常养护问题,在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下,相关部门邀请专家实地勘察,采取“一树一策”专案式养护管理措施,并落实古树养护保障经费;同时要求村委会落实好古树保护责任,加强枯树修剪、喷药除虫等日常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