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融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赵娟娟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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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06月30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赵娟娟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5、本公告如有差错,以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资产档案和判决、裁定为准。 |
根据金华融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赵娟娟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金华融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赵娟娟。金华融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赵娟娟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赵娟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起立即向赵娟娟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金华融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赵娟娟
2022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