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不忘普法教育
通讯员 管敏诗
本报讯 近日,温岭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中队查处了一起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的案件,当事人被处以相应行政处罚。
此前,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城南镇照谷村(洞黄)千佛观音堂内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此场所没有证照,属于非宗教活动场所,所以,在这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下,当事人认识到错误,保证不再非法组织、举行宗教活动。
通讯员 管敏诗
本报讯 近日,温岭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中队查处了一起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的案件,当事人被处以相应行政处罚。
此前,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城南镇照谷村(洞黄)千佛观音堂内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此场所没有证照,属于非宗教活动场所,所以,在这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下,当事人认识到错误,保证不再非法组织、举行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