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谁做得好?谁没抓落实?
长兴发布“考核指标体系”,用数据科学评判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俞冲
没有建立“预防性法律制度”,扣2.5分;矛盾纠纷48小时内响应率未达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近日,长兴县委政法委联合长兴县人民法院对外发布“诉源治理指标体系”,创新设置量化考核指标,对乡镇(街道、园区)的诉源治理工作进行赋分考核。
“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我们每个月会根据赋分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晾晒比拼。谁做得好,谁没抓落实,一目了然。”长兴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彭长永表示,大量细小但又事关群众切身感受的矛盾纠纷源头都在基层,设立指标体系的目的是通过考核压实基层主体解纷责任,更好地落实湖州市委“60%纠纷化解在村居社区、30%纠纷化解在乡镇、10%化解在县区”的工作要求。
记者看到,“诉源治理指标体系”重点围绕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和机制保障三大指标展开,设置“矛盾纠纷漏排数、矛盾纠纷调解及时响应率、调解案件成功率、专职调解员配备数等14个具体考核细则。各项指标标准明确,均设置相应扣分项,同时针对示范“共享法庭”建设等还设置了加分项。
以“矛盾纠纷漏排数”和“矛盾纠纷自主扫码率”为例,指标体系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对家事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适合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的,应当全部录入浙江解纷码系统并组织诉前调解;当事人通过自主扫浙江解纷码方式解决纠纷的比例最低为50%,未按要求完成的予以扣分。
“这样设置的目的在于更好地统筹分配解纷资源,积极宣传和引导当事人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从各家‘多本账’到全县‘一本账’,有利于加强党委政府对诉源治理工作的全面掌控,更加科学精准地作出决策部署。”长兴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杨伟伟介绍,近年来,长兴已经配备268个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7个专业化行业调解组织和387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构建起矛盾纠纷化解的大网络。如何将这张网发挥出最大的诉源治理效能?坚持党委领导,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谋划一整套精准化、可视化、闭环式的量化指标考核体系是关键。
“体系中的所有指标都是结合长兴的县域矛盾纠纷化解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科学设计,充分考虑了诉源治理工作在现阶段仍部分存在的总体掌控困难、风险预警滞后、解纷力量松散、责任落实模糊等现实问题。”杨伟伟说。
值得注意的是,指标体系在压实责任的同时,也保证遵循客观规律,不盲目制定不合理的预期目标。比如考虑到法院委派调解案件的专业性、复杂性,指标体系虽制定了诉前调解成功率不低于30%的考核要求,也明确了未能调解成功,但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固定无争议事实的,可以酌情不扣分或者酌减扣分。
据悉,围绕指标体系的建立,长兴法院即将上线运行“诉源治理指标数字应用驾驶舱”,通过数字赋能,直观、多维度地展示各乡镇(街道、园区)的诉源治理数据。同时做到矛盾纠纷风险动态预警、类案预警、指数预警,从数据归集、辅助决策、考核督办等方面牵引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