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诀”建设“共享法庭”
通讯员 盛琳杰
本报讯 舟山市普陀区大力打造“共享法庭”融治理品牌,融合各类法治元素,凝聚强大建设合力,实现从合作共治向协作互嵌转变,联结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新阵地。今年以来,全区“共享法庭”化解纠纷901件,参与基层治理143次。
融合“三大力量”,实现资源聚合。普陀区强化党政统筹力、部门联动力、基层参与力,推动“共享法庭”建设同步纳入乡镇平安考核,全区共建成“共享法庭”123个;广泛吸收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解纷能力强的镇街干部、乡贤、东海渔嫂、人民调解员等加入庭务主任队伍;搭建“共享法庭+”特色基层治理系统,探索“共享法庭+金融审判”“共享法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机制,放大融治理效能。
建好“三种类型”,优化靠前服务。普陀区从海岛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突出示范类引领、标准类支撑、特色类创新,因地制宜拓展“场景应用”:围绕关键镇街、行业,优选特设点位,重点打造示范类“共享法庭”16家;将专门场所、办公设备等硬件较好的30家村社纳入标准类建设,全部实现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等功能;坚持谋品牌、创特色、争先进,对司法需求旺盛的六横镇矛调中心服务站、国际水产城“共享法庭”等进行提档升级,培育成为全市仅有的2家省级示范“共享法庭”。
搭建“三个平台”,深化运行时效。普陀区聚焦解纷指导、前端反馈、综合执行,打造“社会治理法治化”前沿阵地:依托“村社组织、庭务主任、联系法官”三方互动平台,联动高效化解纠纷901件;依托“共享法庭云课堂”,将庭审直播、执行快播、案例点播等司法资源前倾,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收结案趋势研判分析,深入摸排基层法治需求,制定12项高频普法需求清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392次;充分发挥“共享法庭”在查人找物、执行和解、督促履行、曝光失信等方面的优势,联合村社组织、行业协会协助推进执行工作24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