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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祥硕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2022年10月25日安吉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浙江祥硕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祥硕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同日通过抽签方式指定浙江浦源律师事务所组成本案清算组。

  现祥硕公司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祥硕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请祥硕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祥硕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

  3.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将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迎宾大道268号西侧三楼。联系人:陈良琼(13305823632)、陈加文(13819267779)。

  特此公告。

  浙江祥硕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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