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周晋波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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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0年10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周晋波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
根据浙江浙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周晋波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浙江浙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义乌市博玛制版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周晋波。浙江浙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周晋波通知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周晋波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周晋波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浙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258996196
周晋波联系电话:13116736667浙江浙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周晋波
202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