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出台意见
更好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通讯员 胡银华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审计厅制订出台《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机关和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的意见》,统筹推进全省党的机关和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要高度重视,确保审计监督覆盖面。全省审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类别全覆盖的基础上,统筹各类审计方式,实现对党的机关和政法单位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加强统筹,共同组织提高覆盖面。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本地区党的机关和政法单位的审计监督统筹工作,与省审计厅保持同步有重点的开展条线上的审计工作,确保同步覆盖。要上下联动,实现审计成果最大化。省、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三级工作联动,同频共振,形成审计监督合力。按照研究型审计要求,总结经验,加强审计成果的提炼,形成全省党的机关和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体系和成果体系。要强化保障,推动审计创新规范协同。共同构建以“重点单位分类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纵向联动专项审计调查”为主、“数据分析疑点核查+风险预警”为辅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模式。同时,探索多种形式,加强与被审单位的协同贯通,形成监管合力,实现“治已病、防未病”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