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破”事做成好事
![]() |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张鸿曌 江勒杭
上午8点,看着12辆崭新的客运大巴驶离停车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王俪婧心里充满了成就感。这是原衢州市安达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公司”)正式恢复生产经营后承接到的第一单业务,特意邀请王俪婧来见证这个“重生”时刻。
10个月前,安达公司因拖欠工资,被多名员工申请强制执行。“当时公司严重资不抵债,若强制执行,结局可想而知。”王俪婧介绍,安达公司原是衢州地区占有较高市场份额的客运企业,具有省际、市际、县际包车客运资质,并因为服务保障作出贡献而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然而,这些年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状况连走下坡路。
是“破”还是“救”?王俪婧表示,这不仅关系到员工的生计、企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后疫情时期旅游业的复苏振兴,“20多年的企业就这样倒闭了十分可惜”。
最终经过充分论证,柯城法院认为积极适用破产重整,才能使得安达公司的主体、资质、荣誉得以保留,让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更高比例的清偿,使企业真正做到以“破”促“立”。2022年3月,根据出资人申请,安达公司启动破产重整程序。
驾驶员是客运企业的主力军,安达公司的员工基本为持有A证驾照的老员工,驾驶经验丰富,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也是企业能否顺利重整的关键。然而多数员工已7个多月没拿到工资,情绪波动较大。为解决员工燃眉之急,柯城法院及时启用破产基金筹措42万元,加上企业自有资金,集中向安达员工预发97万余元工资,不仅保障了民生权益,也增强了员工对重整的信心。
10月底,安达公司通过破产重整,顺利引入了新的投资人,更名为浙江星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重新营业,保住了员工的生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王俪婧说,在企业面临困境的时候,破产审判是保障债权人、企业和职工权益的重要司法救济途径。柯城法院一直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维护,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积极推进破产审判和商事审判工作。近5年,该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76件,审结175件,清理债务47.7亿元,化解金融贷款20.55亿元,清缴税款4819.73万元,盘活资产8.54亿元,安置职工494人。
作为破产审判团队负责人,王俪婧深知破产审判工作肩负着市场主体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任。她表示,将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提升破产审判水平、服务经济大局能力结合起来,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破产审判中见行动、见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