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平安巷

公益诉讼磋商 助力环境保护

  通讯员 萧检 

  本报讯 “我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我会积极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赔偿费用。”近日,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办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童某某在赔偿磋商会上主动表态,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赔偿费用共75000元。

  2013年至2021年,童某某在经营钢管租赁业务过程中,非法购入共约4.6吨废机油,用于保养钢管扣件,后因部分废机油渗漏,导致场地土壤被污染。童某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移送萧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童某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应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但以往这种情况,往往是‘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对此,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拓展监督方式,协调环保部门开展磋商,促成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尽早达成赔偿磋商协议。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公益诉讼磋商 助力环境保护 2022-11-14 2 2022年11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