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渔业资源
通讯员 张幸女
本报讯 “听说很多人在抓鳗鱼苗,而且鳗鱼苗可以卖到16元一尾,我就心动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近日,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被告人李某悦对自己实施非法捕捞的行为深感后悔。
今年4月初,李某悦为赚钱,约上堂哥李某强一起去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后海区域,使用网目尺寸为2毫米左右的密网捕捞鳗鱼苗,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因两人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上虞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人各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以及单处罚金的刑罚,并需缴纳生态修复款4800元。
今年8月以来,上虞区检察院针对非法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已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10件20人,共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款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