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平安巷

集中打击拒执

  通讯员 张宁 

  本报讯 “凡在本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觉到本院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不得实施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通告》。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鄞州法院启动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在拒执犯罪高发领域划重点、指方向、集中打。

  此次专项行动依托四大举措:成立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专班,实行执、刑“双长”负责制,联合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共同建立标准化移送机制,分阶段合力推动、逐项落实拒执犯罪打击工作;联合公安、检察建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合作机制,规范拒执线索移送流程,统一拒执立案的证据标准,探索拒执案件快侦、快诉、快审模式;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在拒执线索移送公安前,一律发送《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明确警示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向全社会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通告,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及证据,支持和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法院将在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中对提供线索者予以奖励。

  今年以来,鄞州法院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59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4件,1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3 集中打击拒执 2022-11-17 2 2022年11月1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