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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排除过期“危险炸弹”

  通讯员 范雅楠 

  本报讯 近日,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前往一处仓库现场进行回访核实,并对原烟花爆竹经营者展开询问,确认仓库内的涉案烟花爆竹已被运走,公共安全隐患已消除。

  此前,莲都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某村一个仓库内,存放有近千件弃置的烟花爆竹,其中大部分已过期,成了危险的“不定时炸弹”。

  烟花爆竹长期堆放过程中,很容易被物理摩擦、化学性质改变、静电、气温过高等因素点燃或产生自燃,从而引发爆炸、火灾等,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周边居民、行人等不特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莲都区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对上述经营企业弃置的烟花爆竹作出处置,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排除过期“危险炸弹” 2022-11-21 2 2022年11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