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征程中持续推动海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邱新楚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为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政治建设,提高“政治三力”。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省高院“思想建设年”为主抓手,发挥洞头法院“周一夜学”“法智青年说”“四度天平数字传媒工作室”等特色载体实质作用,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服务大局,践行法治担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强化生态司法职能,用好“五地十院”温台海湾跨域司法协作机制,助推洞头打造“国际生态旅游岛”。强化行政审判职能,持续创新行政行为自查建议机制,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深化“十分钟交通圈”“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深化最高法院推介肯定的海岛法治宣传和基层治理品牌。深入推进“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探索建立最低成本、最少环节、最高效率的最优诉讼流程。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深化打击虚假诉讼、“程序空转”治理等专项行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坚持守正创新,打造变革型海岛法院。全面深化“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持续提升“刑财查控一件事”“一庭一码一天平”“智能庭务主任”等洞头法院标志性成果影响力,以数字化改革带动变革型现代化海岛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坚持自我革命,锤炼过硬“三守铁军”。创新打造数字监督云平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机制。全面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持续开展“三比三促”擂台竞赛活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在司法工作中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青年干警培养“后浪计划”,培育选树“办案能手”“温州好人”等先进典型,锻造一支“守土尽责、守望相助、守正创新”的“三守铁军”。
(本报记者 高敏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