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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剥夺再次犯罪资本

  本报记者 蓝莹 实习生 叶戋

  通讯员 温萱 

  本报讯 销售含有违禁药品的“女神cafe”、生产黄豆芽过程中添加兽用抗菌药、用甲醛浸泡新鲜银鱼后予以销售……11月23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温州法院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上述典型案例。

  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间,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危害食药安全一审刑事案件108件,审结98件,对163名被告人定罪处罚。

  温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杨国智介绍,2021年以来温州地区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案件数量呈现“由降转升”趋势,“同时,疫情影响下,网络销售案件增幅明显,问题食品、药品的销售更多采取线上下单、快递寄送的方式,销售方式较为隐蔽”。

  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温州中院始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精准打击。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的累犯、再犯、犯罪团伙中的主犯,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剥夺再次犯罪资本 2022-11-24 2 2022年11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