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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悄悄拷贝80个文档 收到10万元罚单

  见习记者 李婳 

  本报讯 拿着老东家的商业秘密另起炉灶?近日,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

  当事人莫某2014年起供职于滨江某大型外贸企业,先后担任船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要职。由于他手握大量业务资源信息,公司与他签订了保密协议,他每个月还能拿到一笔可观的保密费。

  但莫某并不知足,2021年3月,他正式筹建自己的公司,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之后,他悄悄拷贝了原公司的机密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在手订单周报告、工厂锁价信息、报关数据、开票信息、货物出运信息、佣金等,整整80个电子文档,存放在公司和家中的电脑里。2021年5月,莫某向原公司提出离职。经原公司举报,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

  经查实,莫某获取商业秘密的一系列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但截至案发,未发现其有存在违法所得。最终,滨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莫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开出10万元罚单,并对两台电脑中的涉密文件予以格式化,销毁相关商业秘密。

  据了解,这是杭州近期查办的多起商业秘密案件之一。杭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竞争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朱文炜透露,近期杭州办结的商业秘密案件涉及软件源代码、工艺制成技术信息以及企业经营信息等,本案中莫某就是窃取了原公司的机密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邵景腾建议,企业要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包括对员工、涉密载体、涉密网络及设备、涉密场所、涉密活动的管理等。以本案为例,在员工管理方面,要从入口和出口严格把关,员工入职时,企业要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员工离职时,要做好涉密员工的离职交接,要求离职员工登记、返还、清除、销毁其接触或获取的涉密信息及载体,也可以视情与员工签署离职保密确认书,明确泄密后员工须承担的责任,评估是否需要重新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悄悄拷贝80个文档 收到10万元罚单 2022-11-28 2 2022年11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