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做起神秘中间商
团伙制售3亿元假发票
通讯员 陈丹 周明珠
本报讯 “妈妈,家里来客人了!”近日,7岁的小宝看到警察叔叔上门,朝屋里喊话。
“宝妈”王某芳应声出来,看到是民警上门,瞬间紧张起来。临海市公安局办案民警表明来意后,王某芳低下了头:“我就知道这钱赚不了多久。”
此前,经侦大队民警发现,在临海市上盘镇、桃渚镇等地活动着一群售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他们有一条隐形的发票制售犯罪网络:先由“中间商”王某芳等人通过微信渠道,以暗号形式发布售卖信息,接受来自全国各地“客户”的订单,汇总后上报给“上家”陈某。陈某根据“客户”需求,将发票伪造好并邮寄。王某芳等人按开票金额的1%—1.5%获利。
据了解,王某芳4年前在北京等地从事过相关犯罪活动,受到法律制裁。刑满释放后,她回到临海老家带娃,不久便重操旧业。王某芳联系到陈某,打着“宝妈兼职赚钱”的名号,在微信群、朋友圈招揽生意、发展下线。与王某芳共同从事假发票销售的嫌疑人王某青、王某丹等人同为家庭妇女。
经查,该团伙非法制售高达3亿元的假发票,王某芳等人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近日,陈某被警方控制,王某青、王某芳、王某丹等人因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