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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仲裁公告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梦龙与你公司支付工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2)904号仲裁决定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地址:广景弄6号,电话:56135586)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仲裁公告 2022-12-07 2 2022年12月07日 星期三